关于开展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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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办[2008]37号 各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牧渔业、畜牧水产)局、统计局、调查队: 为全面、真实反映我省设施农业发展情况,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步伐,根据省领导要求,省农林厅、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决定于近期开展一次全省设施农业面积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 发展高效设施农业是我省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已将高效农业发展列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调查,彻底摸清各地设施农业的规模、类型和组织形式,真实反映全省设施农业发展现状,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有关领导要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二、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本次调查由省农林厅、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共同组织,各级农林和统计部门要协同配合,各有侧重,共同完成好调查任务。各级农林部门负责界定设施及生产品种类别,取得乡镇及以下设施面积等相关指标数据,负责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各级统计局、调查队负责乡镇及以上各类数据的整理审核加工汇总,协助农林部门搞好业务培训。 三、严格审核调查数据 各级农林、统计和调查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对基层数据加强审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发现差错及时纠正,争取把数据差错消灭在源头。同时,对本级汇总数据进行共同审核,经盖章确认后逐级上报。 四、按时完成调查任务 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地接通知后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调查任务。各省辖市于12月15日前以电子介质和纸介质将调查数据上报省农林厅、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各市调查组织实施时间及各县数据上报省辖市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联系方式: 省农林厅综合处:吴文清,电话025-86221210。 邮箱:Wuwq@jsagri.gov.cn; 省统计局、调查队:拾翠,电话:025-83580209。 邮箱:Jsdcncc_js@stats.gov.cn;杜亮,电话025-83308329。 附件:江苏省设施农业调查方案.doc 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六日 江苏省农林厅办公室2008年1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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