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补报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的通知
苏农计(2008)181号/苏海计(2008)137号
浏览人数:2435 2008-11-19

各有关市、县(市、区)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水产局、海洋与渔业局:

根据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农业部计划司《关于抓紧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近期有关县级质检站建设项目可研编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优先安排主要农产品区域优势明显、质检工作基础较好、检测业务综合的县级质检站,具体建设地点如下:

(一)重点县:大丰市、通州市、丹阳市、兴化市、靖江市、盱眙县、宿城区、丰县、灌南县

(二)普通县:高淳县、浦口区、六合区、江宁区、宜兴市、沛县、邳州市、铜山县、新沂市、武进区、溧阳市、常熟市、吴中区、太仓市、昆山市、海安县、启东市、如皋市、灌云县、楚州区、洪泽县、淮阴区、涟水县、滨海县、盐都区、东台市、建湖县、阜宁县、响水县、宝应县、邗江区、仪征市、高邮市、丹徒区、扬中市、泰兴市、沭阳县、泗阳县、宿豫区、贾汪区

二、建设内容、规模及承建单位

县级质检站建设要以现有主要农产品质检站为依托,建成一个综合性质检站,检测业务范围应包括农业投入品、生产环境和农产品质量三个方面,并覆盖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三个行业及农垦系统。具体承建单位由所在县政府根据农牧渔业各行业的产值情况在全县的排序综合平衡确定。

县级质检站申请中央投资的建设内容只包括检测实验室改造及必要的仪器设备购置,不得安排新建、扩建办公用房及检测业务用房等检测实验室改造以外的建设内容。

国家规划县级质检站建设控制标准:普通县,每个县级质检站约需建设投资30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用200万元,其它费用40万元。重点县,每个县级质检站约需建设投资400万元,其中:土建费用60万元,仪器设备购置费用300万元,其它费用40万元。总投资规模以国家规划提出的控制标准为上限。中央与地方投资比例为12。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严格核定,不得购置与检测业务无关或不适用的仪器设备。

三、申报要求

请按照《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报告应由具备农业工程资质的勘察设计、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各市、县(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水产)局要在20081128日前,与当地发改委联合行文将可研报告(一式5) X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农业投资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县级政府确认项目承担单位的文件及相应电子稿(表格请用EXCEL格式)报省。其中,各区承建的项目由各省辖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水产)局和发改委统一报省,各县(市)承建的项目由各县(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水产)局和发改委直接报省,并抄报各省辖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水产)局和发改委;由农业部门承担的项目报省农林厅(电子信箱:ym@jsagri.gov.cn);由水产部门承建的项目,报省海洋与渔业局(电子信箱:Lxh_hy@js.gov.cn)。要确保电子稿与纸质文件材料的一致性。

附件:1、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doc

   2、XXX县农产品质检站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3、XXX单位补报09年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项目汇总表.xls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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